佛光破無明 六根修行自我放光

佛光破無明 六根修行自我放光

文/姜霞萍

秋季梁皇法會第二天,社教監院妙旭法師開示,人人自性光明本自具足,假如能點亮心靈的燈光,不但照亮了自己,讓身邊周遭的人感到溫暖,生起學佛的心,如同佛陀一樣通身在放光。

黑暗是無明,我們的心,久被無明、愚癡、邪見覆蓋,「千年闇室,一燈即明」,佛放光是為照破眾生的無明,佛光普照十方遍一切處,照耀無數無量無邊世界。但「求觀音、拜觀音,不如自己做觀音」,佛陀說有四種方法可自我放光﹕1.布施燈燭驅逐黑暗是一種有形的放光,若能以真理、知識、智慧等法布施供養人,而不致愚暗癡迷,就是一種放光。2.為了信仰而廣修供養、常隨佛學、懺悔業障、不受外道怪力亂神影響護持正法,也是一種放光。3.親朋、鄰居們在意志消沉、行為不正時,能鼓勵他們向善的道路而不致迷失,就是在用光明照耀他們4.用一片赤誠的心來與人共事。

我們自己的「光」在哪裡?我們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都能放光嗎?大師也告訴我們,六根修行可放光﹕一、眼睛放慈悲光,二、耳朵放歡喜光,三、鼻子放正氣光,四、舌頭放美語光,五、身體放道德光,六、心靈放智慧光。把每個人的真如自性、般若真理的心光點亮;只要有心,就能讓自己放光,為世間帶來光明,時時讓自己的六根放光,才不辜負本自具足的真如佛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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