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法社、大明寺 再次榮獲苗栗績優宗教團體表揚

宏法社、大明寺 再次榮獲苗栗績優宗教團體表揚
秉持佛光山「以文化弘揚佛法,以教育培養人才,以慈善福利社會,以共修淨化人心」四大宗旨,佛光山宏法社、大明寺在地深耕,投注心力,再次榮獲108年度苗栗績優宗教團體表揚,於9月26日在苗栗縣政府第二辦公大樓5樓國際會議廳受獎。

苗栗縣宗教發展蓬勃,縣長徐耀昌致詞說道,每個人都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,讓社會安和樂利,使苗栗縣保有純樸善良的風氣。宗教信仰潛移默化,以菩薩心,走菩薩道,功德一件。有生之年,盡一份力量,協助各行各業有所本,期盼透過表揚活動,喚起各宗教團體及社會大眾,共同參與公益慈善活動,發揮正向能量。

「很榮幸再獲得績優團體的獎勵,這是歷任主管、同仁及信徒的努力」,大明寺住持妙蓮法師受訪提到,展望未來10年,大明寺將深耕在地文化,與佛光山的宗風思想結合,要讓在地民眾及有緣的人知道,佛法是可以與時並進的,是可以面面觀的,佛法一直都在人間,人們一直受著佛法的薰習,也一直受惠於佛法,只是不瞭解那是佛法。

宏法社監寺如宗法師表示,宏法社落實人間佛教的理念,依循佛光山四大宗旨,在文化、社教、慈善及共修等各個面向深耕發展,也感謝內政部與縣府看到頭份佛光人的努力,頻頻給予肯定與表揚。誠如星雲大師所說,今日現代化的佛教,寺院道場就是學校,就是加油站,就是百貨公司,它淨化我們的心靈,豐富我們的生活,擴大我們的願心,昇華我們的生命。宏法社將繼續推動宗教向上向善的力量,帶領市民大眾學習三好,讓社會更加清淨和諧。

此次表揚活動,共計15個宗教團體,其中頭份市「宏法社」、後龍鎮「萬善祠」、苗栗市「財團法人台灣省苗栗縣苗栗市福星山淨覺院」、苗栗市「大明寺」及苗栗市「財團法人台灣省苗栗縣玉清宮財團」,由苗栗縣政府推薦至內政部表揚,經內政部審查,符合「內政部表揚興辦社會公益事務績優宗教團體作業要點」,已於8月31日在桃園市南方莊園渡假飯店由內政部長頒獎表揚。

此外,頭份市「頭份義民廟」、通霄鎮「財團法人台灣省苗栗縣月稱光明寺」、南庄鄉「財團法人苗栗縣南庄鄉獅山勸化堂」、頭份市「永貞宮」、頭份市「太陽宮」、獅潭鄉「仙山靈洞宮」、大湖鄉「義民廟」、苗栗市「苗栗縣城隍廟」、後龍鎮「厝奉宮」及苗栗市「天后宮」一同受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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