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第一期各失智據點課表首頁了解更多訊息公告113年第一期各失智據點課表 相關連結 服務對象:以輕度、極輕度之失智個案為主,所需證明文件請擇一繳交:(一)一年內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(須註明CDR分數;CDR≧0.5分)(二)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(障別為失智症) 相關圖片 觀看影片 相關連結: 檔案下載: 分享頁面到: 上一則 : 讓居家老人有個安全的家下一則 : 113年第一期各C級巷弄站課表 回列表頁